根据《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学院研〔2025〕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三峡大数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毕业专业应与录取专业一致。如研究生在学期间对其他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具备相应特长、有相关突出表现的,或涉及下列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研究生身体健康情况发生变化,经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诊断证明,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研究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因导师调离、退休、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指导职责的,且本专业无法调整安排的。
4.因学科专业调整,导致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培养的。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以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不相同相近,或转出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转入专业的初试科目不相同相近。
3.入学未满1学期或超过1学年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状态,或予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的。
5.以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的。
6.受到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可转入专业及名额
应用数学专业接受转入学生不超过2人。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
2026年1月15日-19日,拟申请转专业研究生填写《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经导师同意后,向数学与统计学院(三峡大数据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电子版发送至314278639@qq.com,纸质件交至明辨1栋106室李卓燃老师处)。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者,需附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转出学院审核
2026年1月20日,数学与统计学院(三峡大数据学院)对转专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进行核实,并将签署意见的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转出学院拟转出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电子件和纸质件报送研究生处。
3.转入学院考核
研究生处对上报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将学生材料转至拟转入学院。2026年3月9日-15日,转入学院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束后,将《转入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转专业审批表及综合考核成绩表等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处。
4.转专业名单确定
经研究生处复核、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确定转专业名单,研究生处对获准转专业的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其他
1.研究生转专业后,需严格按照新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重新修订个人培养计划;其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与现专业培养方案一致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可予以认定、免修;已修的课程不能对应现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不能免修,已获得的成绩及学分可予以记载,但不纳入毕业总学分计算;免修课程及学分认定工作由转入学院负责进行,报研究生处备案。
2.转专业的研究生,其攻读学位的基本学制和最长学习年限不变,仍从入学报到注册时间算起;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涂正文,023-58159331。
附件: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
数学与统计学院(三峡大数据学院)
2026年1月14日